土地租賃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鄭州九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土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第一條...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鄭州九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土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鄭州九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后半部(西1車間以西區域,不含北側3層辦公樓)租賃給乙作為 冷庫倉儲使用,共占地10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20 年,即從 _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2 年 3 月 1 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前 一年 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廠房租賃費用
租金
_年3月1日至_年3月1礎上租金上浮15%。
其他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時,向甲方預付一年租金人民幣30000 元,之后每年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支付一年租金,乙方所產生的水、電、稅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物業管理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租
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對租賃土地進行轉租。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
第八條其他條款
8.1 如遇政府征用或開發本土地,冷庫所屬附屬物賠償由乙方所得。
8.2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8.3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8.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8.5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