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王家梁 通訊員陳慶陽 楊文松
有“律師事務所”的廣告標牌、有“律師”的標識,可誰曾想卻是“李鬼”冒充“李逵”。近日,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司法局查處了畢節市首起“黑律師”案件,該“黑律師”被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1萬元。
今年4月,七星關區司法局工作人員在政法系統大走訪及日常工作排查中,發現洪山街道轄區內有“律師事務所”的廣告標牌,經與轄區派出所聯系及走訪周圍群眾,發現該“事務所”梁某某并無法律職業資格,未取得律師執業證,卻以律師身份從事法律服務業務的違法線索。
排查到上述線索后,七星關區司法局立即就案件查辦作出安排,制定了周密的調查方案、調查提綱,扎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為案件的查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經查實,梁某某無法律職業資格證、未取得律師執業證,近幾年來,在七星關區洪山街道洪南路某小區租賃房屋,開起了“律師事務所”,在租賃房屋的小區路口及門口等地方設置“××律師服務”等廣告牌;在租賃房屋內設置“××律師事務所”標牌、“中國律師”標識,并懸掛《律師事務所重大或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等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管理制度;在屋內設置有“律師辦公室”及“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標牌。通過“精心包裝”,梁某某自稱“律師”,憑著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識非法提供法律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
七星關區司法局經過認真調查取證,查實梁某某的行為違反律師法規定的“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對于“黑律師”,七星關區司法局秉持重拳出擊、冒頭就打的原則,絕不讓“黑律師”形成氣候、損害群眾合法權益和律師形象,擾亂正常的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對于此類違法執業的“黑律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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