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求有效法律途徑
有了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并不是萬無一失,當出現泄密問題時,企業還要尋求有效法律途徑進行救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有以下應對方法:1.民法上的救濟
即依據民法上的規定追究違反保密協議的當事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追究侵害商業秘密的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本書前述諸多案例均采用這種救濟方式。
2.勞動法上的救濟
勞動者違反企業商業秘密的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中的保密條款、保密合同或者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違反上述約定的勞動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上述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后違反保密約定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泄露給存在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行政法上的救濟
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管機關對商業秘密侵權的處理。當企業認為其商業秘密受到侵害時,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查處并制止侵權行為,要求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4.刑法上的救濟
侵犯商業秘密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作為權利人可以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立案偵查,追究
認識到企業商業秘密的亞要性,延立起合法的商業秘密保護
制度井積極采取適宜的法律救濟手段,對企業的發展慈義亞大。
當企業
企業面臨員工跳彬、商業秘密被促犯時,不至于束手無策。而
可以木
人根據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保密協議,集起法律武器制
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走可持續發展的過
二、商業秘密二次披露風險
陌業秘密是一種依靠保密狀態才獲得生存的無形財產權,具有
點—且公開就永久性喪失。在面對簡業秘
訂能被役權的情況下,權利人往往面臨著兩種選擇:一是不訴諸法
院。聽任侵權者在小范圍內實施其商業秘密,保持總體上的秘密性
二是對簿公覺,冒行商業秘密進一步喪失的風險。獲得有限的賠償。
侵權行為人在多大程度上知思該陷業秘密,商業秘密已在多大地圍內擴散,往往是權利人難以預計的,因此,對商業秘密在訴訟過
——步披路和擴
一定賠悠,卻使自己的商業秘密在訴訟過程中進一步披露和擴散,道成現實的相潛在的滅大損失,以致得不償失。
訴訟巾隔業必街的二次披露會有以下風險來源;1.審判人負及律師
我國《民F訴訟法》國然在第一下二十條巾規定了“涉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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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不必街的深作,當人巾不公下價門型的??梢圆还悄憬帜憷矸遣荒赌憧梢圆幌蚍ㄔ航坏?,不提供尖須性證抓,法能作“5對行”的說下也難以作山判斷,i判人貝和低師征否能竹分之門地為當人你衡們時處難以你證們。
2.對方當中人異于將自己的商業秘密全盤托給了對手。
3.專家和鑒定人員
技術秘密往往需要專家的鑒定,而專家和鑒定人員都是與當事人在同一專業領域內的,他們比一般人對該技術更具敏銳性在鑒定過程中和鑒定后,也存在善意與惡意、有意與無意的二次披露的可能。
4.媒體和大眾不公開審理只是對公開審理的一種例外,如果當事人不申請或者法院決定公開審理,那么,在公開審理過程中,媒體和大眾也可能會成為商業秘密進一步擴散的途徑。
提醒
商業秘密遭侵害后的策略
商業秘密權利人應當認識到,商業秘密的價值就在于它的秘密性,一旦秘密遭到他人的破壞,再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彌補,無論如何都難以恢復到圓滿的狀態。因此,當發現商業秘密遭到侵害時,權利人可結合實際情況,考慮轉用專利等其他方式進行權利保護,也即“轉地下保護為地上保護”。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商業秘密在訴訟中的二次披露是關系到該商業秘密能否生存的重要問題,權利人應當根據其被侵害的商業秘密擴散的程度、范圍,選擇不同的訴訟對策,保證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三、以和解方式解決商業秘密泄密問題
由于以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都難免會在不同程度上造成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擴散,即“二次污染”,所以和解應該是解決相關問題時首先要考慮的方案。
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和解之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了解侵權公司的資產、信譽等狀況,并據此分析和解成功的可能性及侵權方支付賠償款的能力。
(2)按照訴訟的要求,充分完整地搜集好侵權方的侵權證據。
(3)依據現有立法及實踐經驗,結合手頭證據,分析勝訴的可能性。
(4)依據現有立法及實踐經驗計算出如果采取訴訟的方式可能得到支持的賠償額,并依此確定與侵權方和解時的最高價位及最低價位。
(5)綜合以上分析,制定出類似“最滿意的方案”、“較滿意的方案”、“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案”、“絕對不可接受的方案”等若干套談判方案。
(6)準備好談判不成功后的下一步方案。
實戰建議
和解并非結束
向對方公開提出和解之前,必須做好下一步訴訟的準備,尤其是侵權方侵權的證據必須搜集齊全。否則,貿然提出和解,無異于通知侵權方提前隱匿侵權證據,這不但對和解不利,也將下一步訴訟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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