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的國家賠償法取消了賠償確認前置程序,賠償請求人認為賠償義務機關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可以直接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變更賠償義務機關尚未生效的賠償決定,應按照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賠償決定時的上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
本報北京12月27日訊 記者張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促進消費意見》)和《關于為...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齊琪、羅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發布關于為穩定就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明確,除依法按協商程序降低勞...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欣12月27日,工信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最高法發布兩項意見為促消費穩就業提供司法服務保障 光明日報記者 靳 昊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
本報北京12月27日訊 記者張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促進消費意見》)和《關于...
鑒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雖然合同無效,但施工人的勞動和建筑材料已經物化在建筑工程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有效合同處理的,應當參照合同約定來計算涉案工程價款,承包人不應獲得比合同有效時更多的利益。
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
本報北京12月26日訊 記者蒲曉磊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會...
公安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以票據詐騙犯罪所得贓款支付給本案賠償請求人的高息部分予以追繳并返還被騙銀行,其行為并無不當,且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予以確認,故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情形。賠償請求人收取高息的行為具有違法性,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的善意取得情形。